保安总公司专题研讨转换期和残奥会安保工作
会议提出,残奥会召开在即,总公司系统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局工作部署,按照“赛前转换期”、“赛事运行期”、“赛后过渡期”三个阶段,认真落实各阶段安保工作措施,与属地(主管)公安机关同步协调,确保实现绝对安全的工作目标。
在“赛前转换期”阶段,加强与属地(主管)公安机关协调配合,明确任务,制定措施,做好残奥会各项准备工作。
要做好进驻场馆保安员的审查与注册,对保安队伍进行一次必要的统筹安排,最大限度保留原场馆保安力量,对保安缺口进行调整补充,保障残奥会赛时安保需要;同时了解掌握值勤场馆赛事变动情况,重新修订安保工作方案,制定工作措施,对保安人员进行针对性补训,保证为赛事提供高效人性化保安服务;要精心组织,细化措施,加强教育和训练,增强在岗人员的责任意识,提高执勤能力;配合属地(主管)公安机关开展各类专项行动,防范可能影响残奥会正常进行的各种犯罪活动的发生。
在“残奥会赛时”阶段,狠抓岗位职责落实,确保残奥会安全顺利进行。
要做好残奥会赛时期间社会面防范工作,为残奥会提供外围安全环境;要做好残奥会火炬传递等大型活动赛事安保工作,坚持按照“既确保安全,又欢乐祥和”的要求,参照奥运期间火炬传递、文化广场等大型活动赛事安保模式,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,进一步细化相关安保措施;对残奥会火炬在京传递活动,要提前对传递线路进行实地勘察,制定完善的安保方案、应急预案,在属地(主管)公安机关的指导下落实沿线周边“人、地、物、事、组织”管控责任,精确投入安保力量,确保传递活动安全顺利进行;要完善固化赛事场馆、签约饭店安保模式,坚持“四个不变”的原则,即:安保工作原则和目标不变、公安机关主责保安协助配合不变、保安岗位职责不变、敏感突发问题处置原则和程序不变。
在“残奥会后”阶段,继续做好社会面防控和客户服务工作,做好与国庆安全保卫工作的紧密衔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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