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区保安工作要求及车辆分区管理
小区的业主及员工上下班时,门卫保安员要站立迎送宾客;凡进入小区业主、员工和施工人员,应出示由管理处制作的居住证、工作证和临时出入证等,经门卫查验后方可人内。
凡需进入小区的宾客,需填写会客登记;凡将大件物品携出小区的,需到管理处开具物品出门许可证,由门卫查验数物相符合方可放行;门卫将对所有未持有有效停车证之车辆进行查验登记,并按门卫指引下停放于指定车场内。
门卫将对进入小区的物品进行严格查验。禁止携带易燃、易爆、剧毒等物品。
如发现有毒品违禁品出入小区门口,保安员要做如下措施:
立即报案,现场留人。切勿让任何人移动、触摸、破坏现场物品,协助公安部门保留证据,便于取证;切勿开动电扇或其他电器,以免破坏现场;禁止任何人在现场走动,并礼貌地劝阻闲人进入现场,以便公安人员取证,调查。
向公安人员提供罪案详情,例如:案发经过、有关人员相貌衣着、有关车型、车号及坏人逃走方向等。
小区保安执勤人员如何对车辆进行区分管理;保安公司保安执勤人员对机动车辆管理规定:
任何外来车辆,未经许可,不可进入辖区。进入辖区停放的车辆,必须遵从管理人员的指示,按指定地点停放,按规定交纳停车费用。进入辖区范围内,车速不得超过时速5公里,不可鸣号。
停车场内严禁吸烟,严禁动用消防设施冲洗车辆,违者将按消防法规有关规定处理。不得在辖区内任何地点学习驾驶机动车。如有损毁辖区内的一切设施,照价赔偿。
凡装有易燃、易爆、剧毒品或污染性物品的车辆或2.5 吨以上货车,严禁驶入辖区。长期停放辖区内的车辆,应向管理处申请,缴纳车辆停放费,领取物业管理公司颁发的“准停证”。
保安公司保安执勤人员对摩托车、自行车保管规定:
摩托车、自行车需要保管时,必须遵守规定,服从车管员的管理。需要在住宅区保管的摩托车、自行车(指辖区内住户的车辆),必须办理领取车号手续和缴纳管理费。
当车辆进入保管范围时,车主向车管员领取车牌,当车辆离去时,将车牌交还车管员,未交还车牌或车牌与车号不符时,该车不得离开保管范围,违者车管员有权扣留该车。